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應備那些文件

1.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2.申報人身分證明文件

3.建築物原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及核准圖說

4.房屋權狀或建物謄本(房屋稅單也可代替)

5.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立案證書或公寓大廈組織報備證明

6.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保險額度依各縣政府規定)

7.有室內裝修則需提供室內裝修合格證及核准之書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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