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台南市短期補習班申請立案應檢附文件目錄

台南市短期補習班申請立案應檢附文件目錄----籌設申請書(所有文件一式兩份)


(一)設立計畫表(內含宗旨、班名、班址、班數、修業期限……等)


(二)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身分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技藝補習班班主任另檢附有關之技能證明文件。


(三)教職員履歷名冊(應檢具學經歷及身分證影本)


(四)設立人及班主任〈含教職員〉非軍公教切結書


(五)班舍位置圖


(六)班舍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應標明教室面積、辦公室及安全衛生設備)


(七)建築物可供作補習班用之建物使用執照及消防單位派員勘驗合格證明文件


(八)教學課程及教材大綱


(九)週課表


(十)組織規程


(十一)短期補習班學則


(十二)班舍使用證明文件


       1.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2.二年租賃契約書或班舍使用同意書(契約並應經公證)。


(十三)設立人二吋照片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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